私自建桥被判刑,法学教授质疑“何罪之有”?

整理:千百度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2023年07月10日讯】2014年,吉林省白城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村民黄德义组织家人在洮儿河上搭建浮桥,收费4年。2018年,当地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黄德义拆除浮桥。2019年,黄德义被洮南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他17人也分别被判刑。

这一消息被媒体报道后,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许多网民纷纷质疑法院判决的恰当性,其中包括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7月8日,罗翔发布文章《私造浮桥,有罪吗?》,对黄德义因私自建桥被判刑提出了自己的不同看法

罗翔在文章中说,本案涉及寻衅滋事罪的适用问题。对于寻衅滋事罪,在立法层面上有学者持废除的态度,每年也有人大代表提议废除该罪,以更为明确的犯罪取而代之。但在法律还没有修正之前,作为一种既定的罪名,学界的普遍的意见是在司法层面上严格限缩本罪的适用。

在本案中,法院认为黄某收过桥费的行为属于强拿硬要。强拿硬要的本质是被迫交钱。据报道,在法院认定的总计52,950元过桥费中,被收费最多的是村民李某某,共2万元。然而,这笔钱经法院退返李某某后,又被李某某还给了黄某。李某某认为,“黄某搭这个桥,确实给咱带来了方便。”

对于收费,黄某称,自己在焊船体、搭建上投入超13万元,收费是想收回成本,同时,他从未强制收钱,都凭村民自愿,对一般的过路人,也不存在“不给钱不让过”的情况。李某某、振林村某村干部和多位洮儿河对岸安全村村民也证实该说法。

如果上述证言属实,过桥缴费纯属自愿,也就不可能属于强拿硬要。无强无硬,自愿缴费何罪之有?否则,所有的收费,甚至包括公众号的打赏、朋友圈中募捐都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罗翔还指出,的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擅自建设桥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但根据上述条款,即便认定私自建桥属于违法行为,最严重的法律后果也只有行政处罚,而无刑事责任。

《易经》有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司法绝不能让积善之家,承受余殃,否则就背离了人之常情、世之常理,反而损害了司法自身的权威。

罗翔最后说,刑法虽不能过度宽纵,但更不能一味重刑。宽刑省狱,囹圄空虚应该成为每个法律人的内心自觉。

责任编辑:高义

相关新闻
华人参政拉票捐款 小心触法高额被罚
私人泊车罚单不合理可不理
不给钱不办事 江西村官骗罚低保户5000元
吉林村民为便民私自建桥  一家18口获刑
最热视频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请进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