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度落难 沦为斯巴达克斯
遣返当日,我即在广东省增城县被捕。原来,公安机关已对失踪的我发布通缉令,当我被遣返到增城的收容站,刚一下车,就被大陆警方从墙上的通缉令中认出。我再次被押往广州市第一看守所,从前的那个监仓。“二进宫”,这是狱中的说法。这一回,当局不经开庭审判,迳直将我判处二年,号称“劳动教养”。两个月后,我被发配到广州市第一劳教所,位于广州远郊的赤坭镇。
重体力、高强度、长时间的劳作,被强加在我身上,仿如额外的惩罚。白天在码头抬石头,晚上在劳教场内做人造花。在那里,犯人每天劳动时间超过十四小时,直至深更半夜。有时被强迫赶工,甚至熬通宵。犯人们完全沦为管教干部的赚钱工具。
在那里,我见识了另一种生理变化,与在监仓的情形相反。长时间烈日的暴晒,加之重体力苦役,皮肤变得黝黑而坚韧;如果身体遭受某种外力的打击或损伤,竟很容易复原。有一回,堆积的石头从斜坡上垮落下来,我来不及抽离的右腿被夹在石头之间,那一瞬间,心下掠过一个惊恐的念头:我这条腿算完了!然而,那条腿,只是淤青了几日,竟奇迹般地复原。
管教干部和他们指定的犯人头,组成监工,严密监视三百多名苦役犯的劳作。犯人头,被称为班长或组长,他们毫不掩饰地吹嘘,之所以能当上班长、组长,乃是因为,他们的家属给管教干部塞了钱、行了贿,摆平了关系,因而能获得那些自己不用劳作、却监督其他犯人劳作的差事,称为“顺差”。
在那个河水浑浊和烈日当空的码头,我见证了电影《斯巴达克斯》(Spartacus)的场面。虐待,暴力,恐怖,是那里的正常场景。出于任何原因,或者,没有任何原因,监工们都有虐待和殴打犯人的理由。不能完成超重的生产任务;劳动中想稍事停顿,喘息一下,或者,想喝一口水;稍有怨言,甚至,稍有不满或不服的辞色……犯人都会遭到殴打。
犯人头,加上管教干部,一涌而上,往往是,七、八个人合殴一名犯人,拳脚交加,或者棍棒交加,直到将这名犯人打得爬不起来,血迹班班。有时候,犯人昏迷过去,又被用冷水泼醒,再行毒打。
恶势力无处不在,犯人们敢怒而不敢言。我从内心恨透了这个无法无天的场所、这帮仗势欺人的恶霸。我寻思机会,要报复他们,让他们不得好过。
反抗恶势力 一战成威
由于我身份特殊,在管教和犯人眼里,受到一定程度的尊重。我虽从未完成所谓“生产任务”,管教干部大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不追究。然而,皇帝不急太监急,仍有些犯人头,为了向官方挣表现,有时拿我出气。
有一回,在制作人造花的工场,一名犯人头以我未完成生产任务为由,上来耍威风。他猛地将我的左臂拧转到我背后。我碰巧练过一些防身术,并常习太极拳,略知格斗中的破解之法,本能地,我向右急转身体,一招“狮子回头”,用右手叉住了他的脖子,不仅左臂得以挣脱,还因我右手用力过猛,竟将这名犯人头推倒,他跌坐在地上。
说时迟那时快,其他七、八名犯人头,如狼群般,一拥而上,对我拳脚横飞。我拚死反抗,混战中,我的眼镜被打得飞出老远。最后,他们将我摁倒在一张长桌上,压实我的手脚,问我服不服。我高声喊:“不服!”我声震如雷,目光如电,有犯人发出叫好声,为我鼓劲。事后,我自己都感到奇怪,那一瞬间,平时的恐惧感消失无影,反而有气吞山河之勇。或许是慑于我的气势,我看见,摁住我的犯人头中,有人眼露怯意,高举的拳头,摇晃着,几次想要砸下来,却又没有砸下来,最后,拳头放了下来。
这是一场心理战。虽败犹荣。从心理上,我战胜了这帮犯人头。有犯人拾起并保护了我的眼镜,事后交给我,悄悄竖起了大拇指,眼神里充满钦佩。一战成威。越来越多的犯人团结在我身边,他们不仅敬重我的学识,也佩服我的胆识。逐渐地,我成了他们心目中的领袖,而无形间,他们又成了我的安全屏障。而犯人头们,从此不敢再到我身上“找茬”。
此后,我更经常拿法规和劳教条例与场方理论,并暗中写信给广东省委省政府,呼吁兑现他们自己的法规,停止劳教场暴力。广东省当局有所反应,经他们打招呼,场方假意表示:禁止野蛮管理,实行“文明管理”。一段时间里,劳教场暴力大为减少,犯人们得以喘息。(但往后,当我离开劳教场,后出来的犯人告诉我,我一走,场方就很快恢复了野蛮管理,暴力依旧。)
(选自 香港开放出版社《不受欢迎的中国人》附录:我的中国故事)@
责任编辑:谢秀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