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第一看守所】
———2008年11月3日———
我又坚持活过了半个月,今天还接见了律师,我完全没想到中共政府会在最后的时刻,为我配置一个律师,在此之前我曾经向驻检提过这一要求,遭到了毫不留情的拒绝。
上星期,我越过贾坤直接找了一次驻检,我问他:“您能帮我了解一下我父母替我请律师的情况吗?”他白了我一眼,没好气地回答:“那我怎么知道!”其实,我父母无法找到一个为我做无罪辩护的律师,律师开出的条件是先交付6,000元活动费,谁都知道共产党禁止为“反革命分子”提供法律服务。
在里面时间长了,知道所有“公家人”都是吸血鬼,他们都霸道蛮横,我没被他的态度吓着,继续问他:“您能帮我联系一下法院,我是否可以得到法律援助?”
我想问这话没什么不妥,但是驻检突然青筋暴露,对我大吼:“你跟包间管教说,我管不着你的事!”说完就走了。贾坤也对我吼着:“你不是挺能说的吗,这回自己上去说吧,政府还能给你这种人配律师,你脑子出问题了吧!”我想这话有道理,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给死刑犯提供法律援助,我不大可能会得到这种极个别的优待,我想做好自己出庭的准备,但是情况不允许。
贾坤对我步步紧逼,让我一个人背对监规板背监规,他在考我正着背、反着背、抽样背,几个月来我的头一直是晕的,加上让我长期身体绷直地站立,站得我大脑严重缺氧,我根本就背不出来。
我跟贾坤商量,过几天背行不,他就抓着我的头往墙上“撞钟”我站得腰酸背痛直不起来,浑身都在打颤,他就用脚踹我的腰,这个动作被“秃鹰”制止。
“610”这段时间强化了对我的迫害,贾坤站在茅坑上往我身上撒尿,一边尿一边哈哈狂笑。我每天都咬牙挺着,我想亲眼看着共产党的私家法律如何审判我。
监控室里一个年轻的律师和一个更年轻的助手在等我,我见到了律师,就像见到了久违的亲人。我跟他们两个打了招呼,律师对我说:“你先别说话,我问的时候你再说。”
于是,他从包里取出文件和稿纸,一切准备就绪,他问我:“你知道自己犯的罪行吗?”
我说:“起诉书上说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我在言论自由的法律保护条款下因言获罪…”
他很不客气地打断了我,口气十分强硬:“法律规定人的思想是不构成犯罪的,中国政府也是不承认有思想犯,是你的具体行为触犯了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你有罪。”
很明显,他说的内容和实际法律执行程式不符,或者说中国法律本身就是挂着羊头卖狗肉,在对我的最后一次综合审中,张警官要求我对每一篇文章中的政治观点重新发表看法,并且作为主要证据记录在案,这个行为本身就是在对我的思想判罪,难以想像无法无天的共产党怎么会被法治的缰绳束缚。
我问他:“可是我并没有触犯法律的行为啊,我在网路上发表文章的行为仅仅是一种思想表达。”
每个国家都必须建立一种有秩序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延续了国家和民族的存在形式,未来中国不对罪业深重的体制进行彻底的清算,老百姓就不会清楚基本的是非,国家的基本价值观就树立不起来。现在共产党要求人民遵守法治,只是遵照上级的好恶判断对错,这是一种绝对的人治社会,由邪恶观念主导的“法”是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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