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3年07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寧海鐘、駱亞報導)美國國會眾議院7月25日以口頭表決方式無異議通過編號1176的《台灣國際團結法》(H.R.1176 Taiwan International Solidarity Act)。兩位台灣資深專家對大紀元分析美眾院通過台灣國際團結法的意義。
釐清聯合國2758號决議的歷史真實
《台灣國際團結法》是一部旨在協助台灣抵禦中共外交孤立的法案,釐清聯合國1971年通過的2758號決議只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唯一的合法代表,並未涉及台灣在聯合國的代表權,也沒有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台灣的關係採取立場,或包含任何涉及台灣主權的聲明。
台灣國防安全研究院國防戰略與資源研究所所長蘇紫雲7月27日對大紀元表示,台灣國際團結法是還原歷史的事實。因為中共扭曲了所謂一中的問題。原本各國、包括美國在和中共建交的時候都說是堅持一中政策,但是中共刻意地把它說成一中原則。
「英文說,理解,是我知道你的意思,你主張的,但是並不是說我認同你。可是北京刻意把英文一中政策偷換概念變成中文的一中原則,這是問題的根由。」
蘇紫雲說,現在各國重新思考錯誤的一中政策是否含括台灣。這次美國眾議院通過的台灣國際團結法案,反映出美國包括行政部門跟立法部門一致的立場。
台灣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資深研究員宋國誠教授7月27日對大紀元表示,台灣國際團結法主要就是要澄清1971年的聯合國通過的2758號決議。因為中共扭曲這個決議,認為在決議當中,台灣的主權也涵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實際上這個決議只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在聯合國唯一的合法代表,整個決議並沒有涉及到台灣在聯合國的代表權,也沒有涉及到台灣的主權歸屬於中國,沒有任何一個字提到了台灣。」
公開資料顯示,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出爐,時間在聯合國在1971年10月25日,當時的背景是美蘇冷戰,中蘇交惡,美國總統尼克森為了對抗蘇聯,決定拉攏中共,而中共也趁此時機索討原由中華民國的蔣介石政府代表所擁有的「中國」代表權。
在1971年7月,屬中共陣營的阿爾巴尼亞等國提出決議草案,要求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組織中的合法權利」,意即將「中國代表」的位置(包括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席位),從中華民國手中拿走、轉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
美國曾與中華民國的蔣介石政府商議「雙重代表權」的方案,讓中華人民共和國取得中國代表權,同時又讓中華民國留在聯合國;此前台灣也有資深外交官楊西崑、政治人物雷震等人,建議蔣介石更改國名,如中華台灣共和國(Chinese Republic of Taiwan)、中華台灣民主國(The Democratic State of China-Taiwan)等等,放棄「中華民國」國名,以新國家的面目保住聯合國席位,但蔣介石拒絕。
尼克森於9月公開宣布美國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聯合國、以及取得安理會席位,最終聯合國大會通過第2758號決議。自此,中華民國的代表從聯合國被驅逐,中華民國政府則以「退出聯合國」來闡述此事。
第2758號決議處理的是「中國代表權」的歸屬。中共多番引述第2758號決議來阻擋台灣加入各國際組織、讓台灣在國際上的存在不被承認。但在第2758號決議的實際文字中,並無一字提及台灣。
台灣國際團結法通過的多重意義
《台灣國際團結法》明定美國的政策是要運用它在國際組織的地位,來抵禦中國在這些組織針對台灣議題使用其影響力,法案要求聯邦政府鼓勵美國的盟友反對中國削弱台灣與其它國家的外交關係與夥伴關係的作為,並擴大對美國國務院現有報告的規範,要求報告必須包括中國如何阻礙台灣外交關係的信息。
法案要求在《台北法》中加入美國「倡議國際組織抗拒中華人民共和國扭曲『一個中國』立場」的文字,並指示美國政府在所有國際組織的代表運用美國的發言權、表決權和影響力倡議這些組織抗拒中華人民共和國試圖扭曲涉及台灣的決定、文字、政策或程序。
法案在《台北法》第2款關於台灣外交關係的部分加入一段:「聯合國大會2758(XXVI)號決議承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唯一合法代表。決議沒有處理台灣及其人民在聯合國或任何相關組織的代表權議題,決議也沒有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台灣的關係採取立場,或包含任何關於台灣主權的聲明。」
蘇紫雲表示,美國眾議院通過這個法案,等於給台灣合理的國際空間開了一扇友善的大門,也就是要求美國在任何國際場合的代表都要對抗錯誤的2758決議案,要給台灣爭取合理的國際空間。
蘇紫雲認為這有助於台海的穩定和和平。因為中共一向把台海的議題扭曲成統一和獨立,事實上對中國人民偷換概念。
「中華民國代表的是民主和自由,中共是懼怕這個民主制度會對中共一黨獨大、一人獨裁造成威脅。所以才刻意把民族主義化變成統獨之爭。」
宋國誠認為,美國眾議院通過此法案有多個意義,第一就是說是要幫助台灣抵抗中共企圖在國際組織、特別是利用一些國際條約和國際的決議,來對台灣的主權進行併吞或者打壓。
「還有更重要的意義,就是鼓勵台灣重新建立自己的國際人格、重新建立自己的主權地位,甚至是重新建立台灣與國際社會的一種交往模式。法案當中裡面講得很清楚,美國要幫助台灣加入各種的國際組織。」
他還認為這一法案主要表現出兩個宣示性的作用。
「第一個就是美國幾乎已經完全修改,甚至是拋棄了中共所主張的一個中國的原則。它所強調的一中政策,前面有一個台灣關係法,中間所謂的中美三公報,後頭它有一種六項保證,所以它的中國政策是一中、一法、三公報、六保證這樣的一個中國政策,完全不同於中共片面所主張的一個中國的原則。
「另外一個就是是美國可能逐漸的去承認台灣的外交地位,甚至承認台灣的主權地位,也有可能發展出與台灣復交。」
分析:台灣國際團結法宣示對抗中共
《台灣國際團結法》目前在參議院還沒見到有相應的立法。任何法案都必須在眾議院和參議院兩院分別由全院通過一致文本,才能遞交總統簽署成法。
蘇紫雲認為,法案在總統拜登簽署之後,不管它對於行政部門有沒有拘束力,這個象徵意義已經非常重要了。未來對於台海關係來說,等於重新去調整台灣在國際社會中的地位和座標。對國際社會來講,也起了一個示範的作用,也就是對抗中共,必須讓台灣不孤立。
「儘管台灣要重新加入國際社會,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可是任何的改變都是從最基礎的開始。所以對於這個法案來講的話,我是抱著樂觀其成的態度。」
宋國誠認為,隨著中共擴張和威脅越來越猖狂,人們慢慢注意到,中共是如何利用2758號決議來做一種法律的武器化,或者叫條約的武器化,來併吞台灣的主權。
「過去美中之間的關係,不像今天這麼樣的一個惡化,而且過去美國的一中政策,基本上還是比較接近於中國的一中原則,現在它逐步修改淡化。隨著中共對於國際社會的擴張侵略、威脅日益的加重,美中之間的關係更加緊張,也凸顯了台灣本身的重要性。現在某種程度美國在做歷史的回顧,它至少是一個遲來的正義。」宋國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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