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曰:“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明朝王世贞《鸣凤记》:“天道好还如寄,人心公论难违”。人们因此常用“天道好还”说明因果循环,恶有恶报的天理。南宋乾道元年(1165年),官场发生了一桩命案。有人毒害他人,最终招来惨烈的现世果报。
贾成之,宝文阁学士贾谠之子,在横州担任通判。此人很有才干,只是心气很高,不肯居于人下。时任太守鄱阳人王翰能度量,能够宽容他,所以平日也不与他计较。经常将郡事交付与他办理,贾成之也乐于办理。二人做同僚共计四年。
后来,王翰被朝廷调离,新任太守赵持到任,一开始就与贾成之为敌。将贾成之手下的官吏全都抓到监狱里,带械关押起来,并让他们一定要列出他们的长官所犯的不法之事。那些官吏遭到杖打逼供,苦不堪言,只得捏造莫须有之词,说通判每次收纳经制银(南宋时期的特殊附加税),会以火耗损失的名目,将税收的十分之三纳为己有。也就是说,遭到杖打逼供诬告贾成之铸造银钱时,故意克扣火耗,中饱私囊。
赵持将那些官吏屈打成招,得到的诬词上报转运判官朱玘。朱玘知道贾成之不会那么做。于是下令裁定无罪,撤掉了诬告,并且召请贾成之进入幕府。
赵持想到,这回得罪了贾成之,日后恐怕会留下后患,不利于自己的仕途。于是和好友邓教授商量阴谋,派黄赐采毒草制成毒药,将毒药装进酒里,然后请贾成之赴宴。
席间,赵持借口去更衣,唤来其子,把毒药交给官奴阮玉投进酒中,托辞祝寿,让官奴捧毒酒献给贾成之。当时,宁浦县令刘俨也坐在席中。
贾成之刚喝了一口酒,顿觉肠胃剧烈地疼痛,且有抽搐感,瞬时眼睛鼻子都流出了血,他急忙命人送他回家。他回到家,都已经奄奄一息了。贾妻既痛心又无助地坐在他的身边,哀声痛哭。这时,贾成之睁开眼睛说:“不要哭。今天我遭人暗算,丢了性命,我一定会痛诉于阴曹地府。远则五日,近则三日为期,先取赵持,次取邓某,然后是刘俨、阮玉之辈。”
贾成之遭人毒害,过了一夜就去世了。临入棺时,他的头面全都坼裂了。
当时,有郡里的百姓看见贾成之带着骑从而行,还和平常一样径直走进太守府。门吏进去通报,赵持惊得全身是汗,犹如被人泼了很多水一样。
次日,赵持出去办事,还没有走出厅堂,忽然沙子从上而下撒下来。一有沙子沾到他的身上,即刻燃起火焰。典客(官署名称)站在他的身边,有沙子溅到他身上,也被烧灼。过了很久才停止。
又过了一日,赵持坐在堂上。他的小孙子约有八九岁,当时正在高兴地玩耍。忽然惊叫起来:“贾通判掣掉翁翁的头巾,飏空而去了。”赵持摸摸自己的头,发现头巾真的是在地上。赵持由是得病,时时悲恨捶胸说:“来抓我的狱卒啊,待邓教授来,我就跟你一起走。”
过了三日,赵持就死了,此事发生在乾道元年七月。邓某到象州考试,与监试签判王粲然,试官卢觉说话。忽然,他起身不知向谁揖手,然后回首说:“贾通判守在身边,我势必俱行。劳烦同乡为我办理后事。”他的同乡是卢觉。
王粲然、卢觉二人说:“白日昭昭,怎会有这等事。会不会是你太过劳心,导致精神恍惚啊?”
邓某指着庑下说:“他威严耸立,站在那里很久了。”他赶紧回到室内,倒在了床上。小吏去唤他时,他已经气绝身亡。采毒草的黄赐,献毒酒的阮玉也在几日内相继身亡。
参与毒杀贾成之的人在数日之内相继暴毙。这桩事闹得满城风雨。刘俨罢官到了桂林,乘舟上漓水,忽然看见贾成之来压他坐的船。受此惊吓,刘俨当即吓得昏死过去,既而复苏,如此反复几回,不知道他结果如何。赵持的儿子送棺回家乡,行至贵州时,也是忽然暴毙,继而又复生。然而,他神智昏昏犹如狂醉一般。
此事发生在乾道元年(1165年)。可信度之高,由贾成之的同僚王翰所说,大学士洪迈亲自收录,以警民心。
(事据《夷坚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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