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学说对中华文化的影响与美国建国之父们的思想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对朝廷和政府的不信任。而导致这种共同点的原因,是他们都认为朝廷和政府的行为对错不能由他们自己说了算,而必须要用上天(神)所制定的标准去衡量。
如果天子昏庸,朝廷腐败,政府的政策背叛了天道,那么在古代墨派的豪侠义士可以举起掌中的刀剑替天行道,而在现代美国的民众则有权拿起手中的枪械让政府下台。在这一点上,墨家学说对中华文化的影响与两百多年前自由世界先驱们的思想和主张可说是异曲同工,惊人地一致。
也就是说,在墨子和美国的建国之父们看来,民众拥有武器的权利是上天所赋予的基本权利。区别则仅仅是:古代的中国并没有像近代和现代的美国一样用立法的方式去保卫民众拥有武器的权利。但除了如元代等外族统治的非常时期,在历史上的大多数时期,古代的中国社会民众都拥有持有刀剑等冷兵器等权利。
可惜的是,在那片在公元7世纪就率先发明了火药的古老土地上,时至今日,人们仍然只被允许拥有冷兵器时代的刀剑。而且在历史进入21世纪的今天,居然还有购买菜刀都需要实名登记的情况。但可幸的是,至少在作为自由世界领袖的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在今天仍保证了民众拥有枪支的权利。
废除政府与替天行道的权利
在现代民主社会中,既然政府的权力是由民众所赋予,那么民众天经地义就有权利废除腐败政府并收回他们给予政府的权力。而民众拥有武器的权利,则是对民众收回政府权力的最大保障。
美国的建国之父们在1776年发表的《独立宣言》中明确指出:人民建立政府的目的是为保护自己生命的权利、自由的权利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任何形式的政府,只要破坏了这个目的,人民就有权利改变或废除它,并建立新政府……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明确列出了民众所拥有的五大基本权利:宗教自由、言论自由、媒体自由、结社自由、和向政府表达不满的自由。而第二修正案则给予了民众拥有枪械的权利。很显然,在那些美利坚开创者们的眼中,能使民众最有效地保障他们在第一修正案中所获得的五大权利的方式,就是拥枪。枪杆子能够保人权。
在中华的历史上,墨子思想的影响在西元一世纪佛教东来之后逐渐式微。先秦墨道儒的文化主流在魏晋以后逐步被释道儒所取代,但墨家学说却仍然延续相传。特别是明代以后,水浒传的广泛流传更是让人们记住了梁山泊聚义厅前高高飘扬的旗帜之上那源于墨家学说的四个大字:替天行道。后世的武打小说如金庸、古龙之类,更是处处透着墨家思想的影子。
被逼上梁山的好汉们认为:“朝廷不明,纵容奸臣当道,谄佞专权,布满滥官污吏,陷害天下百姓”,所以要“杀去东京,夺了鸟位”。可见在古代的中国,虽然法律没有规定民众有终结朝廷的权利,但当皇权背离了天道之时,替天行道便是民众揭竿而起的基本权利。而实践这个这项权利的基础,就是拥有兵器。
在西方,美国第二修正案的文化源头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亚里斯多德。这位古希腊的思想先贤认为:政府是由人所组成的,而人性是不完美的,所以由人所组成的政府就不可能完美。结论是:政府的权力必须要予以制衡。
亚里斯多德认为:拥有武器不但是民众对自身政治权利最好的保障,更是对政府良好行为的监督和保证。所以,西方至少从古希腊时期开始就与中国的古代一样,让民众有拥有冷兵器的权利。
道德天定
《墨子.天志》有云:“天为贵、天为知而已矣。然则义果自天出矣。”墨子认为:“天子有善,天能赏之;天子有过,天能罚之。”朝廷的政策“顺天意者,义政也;反天意者,力政也”。这里所说的力政,指的是暴力政治。由此可见,墨子认为天下大义的由来,是上天而不是天子,当然更不是朝廷。
两百多年前美国的建国之父们在《独立宣言》中用一句经典的格言涵盖了他们在创立这个崭新的国度时所秉持的共同信仰:天赋平等人权(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所以,平等权利之正义的来源,是上天,是神。
在当今的美国,各类正式的会议不论大小,会议的一开始参与者都要将右手放在左胸上面对星条旗宣誓:美国是上天(神)之下的一个国家(America is one nation, under God.)。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美国是一个以宗教自由为本的国家,所以,这里讲的神,指的并不是某一宗教中特定的神,而是泛指高于政府的上天。
政府权力的合法性来源于其道德的合理性。在古代的中国和现代的美国,道德伦理的来源是对上天和神的信仰。而在当今的红朝治下,管理宗教事务的国家宗教事务局不过是中共统战部的一个下属单位。天主教的神父们不由梵蒂冈任命,而由信仰共产主义无神论的统战部任命。
在今天的党国,各类宗教惨淡和尴尬的境地,已经到了每逢党国的重要庆典,大小宗教的神父道士和尚们要凑在一起合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的地步。是非对错的标准,变成了一纸由政治局委员们决定的中央文件。
既然民众只剩下服从中央的权利,那么枪械这类有可能造成中共统治不稳定的因素,当然就不会被允许存在,拥有枪械的权利当然也就成了党国的天方夜谭。
武道、枪道、人道、天道
拳脚刀剑是古代的技击,短炮长枪则是现代的武艺。但无论古代还是现代,都离不开技击和武艺之上更高的指导思想——武道。
为何而武?
古人云:棍为百兵之祖,剑为百兵之君,枪为百兵之王,刀为百兵之帅,戟为百兵之霸。
所谓棍为祖,不外是因为棍是最原始的武器。在人类学会冶炼技术之前,最早的兵器就是猎人从树上掰下的树枝。
然而问题来了,若论杀伤力,刀、枪、戟皆远远大于剑。但为何剑却成为了百兵之君,而威力更大的刀枪戟反而排在了剑之下呢?
因为,携带刀、枪和戟,目的不外是搏杀。然而,佩剑则在搏杀之外,还代表了礼仪和风范,或者说:是文明和文化的象征。
中文中的“武”之一字,是“止”与“戈”二字的组合。所以,武即止戈,是和平。所谓武道不外乎人道,从人道与文明的层面上讲,武的最高意义就是保卫文明,捍卫人道。于是,拥有文明和文化寓意的剑便由此成为了百兵之君,排在了刀枪戟之上。
然而道无止境,超越和平之上的更高的道又在哪里?是什么?
答案当然是天道。在天人合一的中华传统文化中,人道不过是天道在人间的延续。所以,君王虽贵也只能是天子——上天之子。即使手中握有雄兵千百万,但其行为的是非对错却逃不脱上天的裁定。这就是墨子所说的“义果自天出矣”。
《美国宪法》中保证民众拥有枪支的第二修正案,究其源头,来自于1689年英国的人权法案(Bill of Rights 1689)。该人权法在比之稍早的宗教宽容法案(Toleration Act 1688)的基础之上,进一步立法保证基督教不同分支的新教徒们(protestants)有拥有枪支进行自卫的权利。枪支成为新教徒们在面对宗教迫害时捍卫自己信仰的手段。
从用枪杆子保卫自己对神的信仰,到用枪杆子保卫上天所给予的言论、结社、新闻、财产等一切权利,不难看出《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所真正保卫的,是人与天(神)之间的关系。因为,一旦失去了人与天(神)之间的关系,人权就变成了可以被古代的皇权和现代的政府所任意更改的东西,成为随时有可能被手握权力者收回去的权力的附属品。
所以,在墨家的思想和美国的建国之父们眼里,掌中的剑和手中的枪就是维护他们与上天(神)之间关系的最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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