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古詩有云:「健婦持門戶,終勝一丈夫」(漢.無名氏〈隴西行〉)!下面就來講一個「丈夫遭仇人陷害,妻子挺身相救。」的故事:
清朝時,湖北有一讀書人的女兒叫蔣柿姑,小時侯就父母雙亡,依靠嬸母(叔叔的妻子)撫養。那時叔叔也已經死了,留下兒子椒哥,嬸母帶著二個孩子相依為命。蔣柿姑到了出嫁的年齡,容貌美麗而且聰明,能做針線活兒幫補嬸母家的食用。椒哥比柿姑小三歲,在私塾裡讀書。他晚上回來,柿姑一定會問他在學堂上學了什麼,藉此學認一些字,久而久之,柿姑竟然也能夠粗通文理,嬸母更加喜愛她。
媒人上門來為蔣柿姑講婚事,但高低都不就。鄉裡有某公子,一向好色,偶然看見蔣柿姑的容貌,中意她豔麗的姿容,就冒托是她遠親,時常上門來挑逗。柿姑看出他的意思,常常避開他,不與他相見。公子估計貧寒人家的女兒,可以用利益來誘惑,一天,看見她嬸母到別處去,就特別穿上華麗的衣服前往。
柿姑看見某公子來了,立刻就把大門緊緊關上。公子脫下纏臂金(纏繞在手臂上的金屬裝飾物),從窗口上丟下,對柿姑說:「卿(古代夫妻互稱或男女間的暱稱)看這個東西好嗎?」柿姑大怒,將纏臂金扔回去,罵道:「你把誰當作你的卿?誰是你的卿!你以為這些是好東西,何不拿去獻給你的母親,這樣不失為孝。不然就給你姐或你妹。像這樣的齷齪物,休污了我的身體!」
公子某知道她是不可以冒犯的,就拾起纏臂金懷恨而去。嬸母回家後,柿姑一邊哭一邊訴說這件事。嬸母一向性情剛烈,大家都很敬畏她。第二天一大早,她就去敲打某公子的大門,列舉他的罪行,痛恨地數落他,某公子不敢出來見人,鄰里再三說情才算了事,某公子又羞愧又氣憤,從此就不敢再來了。
嬸母有個哥哥的兒子叫幸生,小時候就死了父親,由母親教他讀書。十六歲時,母親也去世了,讀書也中止了。他長大成人後意氣昂揚,性格慧黠而又堅毅,雖然家徒四壁,自命甚高。他曾經在路上拾到錢財,就坐在那裡等失主回來而歸還給他,知道的人大多譏笑他的傻。
這一年的年底,幸生有位同學的朋友將房產賣給鄰居的老人,求幸生作中間人為他們立了一份契約。老人給了他一錠白銀作為報酬,朋友本來與幸生就很相熟,又另贈一錠白銀給他。幸生有了銀子,就讓人做了一套新袍服,穿上後顯得十分華麗。新年一開始,他就穿上這套新袍服到嬸母家裡去叩拜祝賀。嬸母驚訝地看著他,說:「多時不見,為何突然變得如此光彩耀眼,莫不是發了義財(謂發掘地下埋藏之物,得到意外之財)嗎?」幸生微笑,模稜兩可地應付下來。嬸母更加懷疑這是真的,再三追問。幸生無可奈何地說:「何必要追根究底,以後你也會知道的。」
嬸母說:「對了,越能保守祕密,昌盛時間也就越長。」當地人有這樣一個風俗,每當發了義財,要對親友隱瞞,不能告訴他們,一向有「祕一年,財富萬千;祕一代,富萬載」的說法,所以嬸母才會這樣說。
夜間,嬸母悄悄告訴柿姑:「幸生大發義財,但他保守祕密不肯對我說,這事越是保密,越能昌盛,所以我也不便去窮究,惟他年紀輕輕,有了錢難保不會浪費。我見到你一天天長大,尚未許配給人,時常為你擔憂。你如果願意嫁給他,幫助他經營生產,一舉而兩全其美,你的意思怎麼樣?」
柿姑立即面紅了,說不出話來。嬸母又再問她,好久她才回答說:「如果嬸母判斷確實的話,兒沒有不唯命是聽。」嬸母高興地說:「我對他很了解,你又何必多疑慮呢?」過了幾天,她把這件事告訴了幸生,讓他趕快請媒人來訂婚。幸生卻推辭說:「這是孩兒一生的大事,家境本來就貧寒,怎敢這麼草率地答應呢?」嬸母笑著說:「你不要狡辯!我已經決意這樣做了。此後所有的禮節,仍舊從儉,我不會對你有所苛求。」幸生被嬸母逼得沒辦法,只好找了個媒婆草草下了聘禮,將柿姑親自迎娶回來。
蔣柿姑嫁到了幸生家,一看他家中空無所有,貧窮至極,問了幸生是否真的發了義財,幸生只是笑而不答。柿姑嘆道:「貧富,命中注定也,我也不怨恨你。但如果男兒不讀書,畢竟是沒有長進的。如果你肯閉門苦讀,我靠十指做針線活,也不至於凍餓,你願意嗎?」幸生笑著回答:「讀書是小生分內之事,有什麼不願意的,只是連累你十指,於心實在不忍。你不用擔心,小生自有謀生之法。」蔣柿姑以為幸生的話模糊不清,便有點不高興地說:「如果你真的是發了義財,你不對他人說,難道對自己的妻子也不能說嗎?」幸生笑著回答:「時候到了自然會告訴你。」
有一天幸生出去了,柿姑看見屋後面有個小院落,裡面長滿蓬蒿,她試著將這些蓬蒿鋤掉。鋤到牆角時,果然看見牆角下面有一瓮缸,再鋤下去,打開缸口,發現裡面裝滿白銀。不禁大喜,然後仍用土蓋上。
過了些日子,幸生有急事需要錢,便想將家中的物品抵押出去,柿姑笑著說:「你算了吧。明明家中有錢不用而去抵押,你這不是糊塗嗎?」幸生聽了吃了一驚,接著又問:「你怎麼知道我有錢?」柿姑笑著說:「你守著祕密而不肯告訴我,難道我就不知道了嗎!」於是笑著拿起著鋤頭,拉住幸生的衣角來到牆角下挖掘,瓮口全都露了出來,裡面裝滿了白銀,並指著對幸生說:「這是什麼?你以為我不知道嗎?」
幸生大喜,但仍然狡猾地答道:「既然你知道了,這已經不是什麼祕密了,然而把錢財藏在這裡終究不是長久之計,不如把它拿出來放在安全的地方。」柿姑笑著說:「是的。」於是兩人連夜運取,共計得五千多兩銀子。柿姑說:「得到錢財而祕而不用,只是守財奴,有什麼用呢!」就逐步拿出錢來購置了家產,不幾年,買了良田,蓋起了高大寬敞的房子,居然成了無官爵封邑而擁有資財的富人。
當初,某公子遭到柿姑拒絕後,時常懷恨在心中。後來聽說她嫁給了幸生,又暴發了義財,更加羨慕而且嫉妒。便用錢賄賂一個在獄中的大盜,讓他污衊幸生為窩藏之人,以圖報仇雪恨。
當時幸生遵照妻子的勸導讀書,已成為秀才。柿姑以秋天的鄉試快要到來,監督考查他的學業很嚴。忽然有一天,一個僕人滿頭大汗地跑來,說有一位縣衙門的衙役拿著簽票到門口,說是主人窩藏大盜,立即要將他提審。幸生聽到後嚇得臉色都變了,顯得十分沮喪。
柿姑責備他說:「你難道真的是窩藏大盜的那個人嗎,為什麼這樣膽小懦弱啊!」幸生問:「該怎麼辦?」柿姑說:「我想這一定是被仇人所唆使,斷非畏避可以了事。你應該挺身赴公堂,理直氣壯地去辯論,堂上的官爺未必真的不分青紅皂白。萬一昏庸,誰好誰壞,鄉里人自有公論。我會召集鄉中有身分地位的人,一同上公堂辯冤。如果你畏縮躲避,就會讓假案變成真的,反而被仇人所取笑。」幸生聽了,膽量和勇氣頓時壯了起來,立刻願意到縣衙門去辨白。
柿姑親自出面見衙役,對他們說:「我家官人在家讀書,一向安分守法。現在被仇人陷害,橫遭盜賊誣陷,既然蒙縣令來提審,理應前去辯白。今天我將官人交給你們,你好為照顧,這裡是十千大錢,小小意思,不成敬意。等到官人無事回家時,我再犒賞你們。如隨心所欲,欺詐敲剝,雖九天之遙,不要以為我是女流之輩,就不能披髮上訴。」
當初衙役奢望想得到更多,現在見到柿姑容光照人,而且語言剛毅果斷,料想不是一個容易對付的弱者,只得唯唯聽命。幸生到了縣衙,暫時拘禁在監獄中,縣令亦不訊問。柿姑不時使人去探視,等到了第十天,再也不能忍耐,於是寫信召集鄉中有身分地位的人,陳設宴席招待他們。席後,柿姑告訴他們,希望他們能上公堂為幸生辯冤,但眾人彼此相視,默默無語。柿姑知道眾人亦無能為力,禁不住大聲嘆息,含淚回到房間,唯有自己親手動筆寫上訴狀為丈夫辯冤。
第二天早晨,她派僕人將上訴狀送交給縣令。狀中有一對聯,說:「將錯就錯,參乎幾誤殺人[1];以訛傳訛,回也豈真霸產。[2]」縣令見到詞後歎賞不已,立刻就提幸生出來當面審問。縣令問:「你的同鄉之中有一監生叫蔣九成,你認識這個人嗎?」幸生叩頭回答說:「蔣監生就是我的岳父。」縣令立即改容,站起來說:「蔣監生就是我的老師啊。那麼你的妻子就是蔣九成的女兒了,難怪她文章寫得這麼得體。」於是把柿姑寫的上訴之詞交給幸生看,並當天將幸生從監獄中放了出來。
話說這位縣令,本來是滿洲人,父親是都統(從一品的武官)。柿姑的父親年輕時以諸生的身分納捐錢糧而取得監生資格,參加順天府鄉試,都統聘請他教授他兒子,這個兒子長大後就是這位縣令。柿姑在嬰孩時期父親就去世了,九歲時母親也死了,小時候彷彿聽母親說過「你父親曾在京城裡教學生」,卻不知道這個學生就是當今的縣令。幸生回來後,把縣令的話說給柿姑聽,柿姑大喜,立即囑咐幸生穿戴好衣帽,前去致謝。
縣令對於師生的情誼最為誠摯,過了一天,縣令屈尊回訪,並請見柿姑,詳細詢問了老師身後的事。聽到柿姑最終沒有兄弟,不勝嘆息,並贈送錦緞筆硯等物品給她。臨走時,柿姑致謝並請求說:「我等貧寒人家全靠您的袒護和蔭庇,才有倖免遭冤屈。回看我們平日與盜賊無仇,這背後裡一定是有人在指使教唆。尚望徹查清楚,就是我們最大的安慰了。」縣令點頭笑著答應了。
縣令回到官署後,果然將大盜提來審問,開始他不肯吐露,動用杖刑後,才供出是某公子所唆使。縣令大怒,發出簽票派差役前去提訊查究。某公子大驚,嚇得去向幸生道歉,並向他求情,說願意出一千兩銀子為他祝壽。幸生推卻說:「窩藏大盜,罪名不輕,誣告他人應該自己承擔罪責,這沒有什麼可說的!」某公子更加害怕,說願意增加到三千兩銀子。
幸生進去問柿姑,柿姑笑著說:「用他的錢來提供你讀書的費用,這辦法也很划算,作為交換條件,我去告訴縣令,相信縣令也會答應的。況且冤家宜解不宜結,用恩德來化解怨恨,沒有比這再好的了。但考慮到小人常常說話不算數,一定要先讓他拿出銀子,然後才為他疏通,這樣才是萬無一失的。」幸生說:「好。」就出去把這些話告訴給某公子,公子大喜,表示謝意。
當天,公子果然將銀子如數送上門。幸生到縣令那裡去,把實情都告訴了他。縣令高興地答應說:「我正為你籌劃讀書的費用,卻苦於沒有辦法,這樣處理很好。」公子有倖免於追究,深感幸生的恩德,也將以前的怨恨完全拋開了。
自此,縣令常把幸生叫到官署裡討論文章,夫人也常與柿姑來往。縣令曾經問柿姑:「賢妹,先前您寫的狀紙中有『回也豈真霸產』,這個典故出於什麼書來?」柿姑用手遮住口笑道:「妹子讀書少,學業生疏,因為『參乎殺人』這一句無法對上,回憶起《聊齋誌異》中載有原壤控顏回一事,姑且順手拈來湊合了事。原本一時急於完成,打算採用拾塵這個故事[3],便用『霸產』換『盜食』二字,因為已經繕寫好了,就懶得再修改,果然被見多識廣的人所笑話。」縣令稱讚說:「《誌異》雖然是小說,將來必定會傳開來。足見賢妹無書不看。霸產兩個字比照盜食更為新鮮,不修改又有什麼害處呢!」
柿姑感激嬸母對她的養育,就將她們母子二人迎來同住。幸生後來考中進士,成為京師各部的司官。椒哥亦鄉試考試合格,後來成為內閣中書,縣令後來被提拔為湖北巡撫。此後兩家人交情深厚,彼此之間像一家人一樣互相往來。
資料來源:《蘭苕館外史》@*
[1]:有人告訴曾參母親,說曾參在外殺了人,其母不信,後來好幾個人都傳說曾參殺人,曾母也就信以為真了。(出處:《戰國策·秦策二》)
[2]:這句是柿姑杜撰的典故。回指顏回,是孔子學生。
[3]:傳說顏回煮飯,塵落甑中,欲食嫌髒,棄之則恐不祥,故以手掇而食用。孔子見了,誤以為顏回盜食,此出處於《呂氏春秋》。而據《孔子家語》中的記載是:子貢自小洞口中正好望見,顏回以手掇而食用,以為他竊食,不悅,才入問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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